計量基礎知識
1、問:《計量法》是一部怎樣的法律?
答:《計量法》是國家管理計量工作的基本法,是計量行為規范的總和。無論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體經營者,包括每一個公民都必須自覺遵守。如有違反,就是違法行為,要由政府有關部門實行行政處罰,嚴重的違法行為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由司法部門處以刑罰。《計量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計量單位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最終還是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問:什么是檢定?
答:計量檢定指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計量檢定應依據計量檢定規程進行。計量檢定工作應當符合就地就近、經濟合理的原則。計量檢定可分為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兩種。
3、問:什么是校準?
答:計量校準是量值溯源的一種方式,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器具的示值與對應的測量標準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活動。
計量校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計量器具的量值及其測量不確定度,不像檢定那樣,既有計量技術要求又有法制管理要求。檢定的結果要給出計量器具是否合格的結論,并出具檢定證書或檢定不合格通知書,而校準的結果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上。
4、問:什么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答: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是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并經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計量檢定機構。
5、問:什么是法定計量單位?
答:國際單位制計量單位和國家選定的其他計量單位為法定計量單位。
6、問:企業建立測量管理體系,有什么作用?
答:建立測量管理體系的目的是管理風險。一個有效的測量管理體系應該達到管理由于測量設備和測量過程可能產生的不正確測量結果而影響該組織的產品質量的風險的目標。因此管理由于不正確測量結果可能產生的風險是建立測量管理體系的出發點和歸宿。風險管理的思想也貫徹于測量管理體系實施的全過程。測量管理體系管理的重點是測量設備和測量過程。管理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核心問題是確保測量設備和測量過程適應預期用途。
7、問:什么是計量器具?其特點是什么?
答:在我國,一般來說計量器具是測量儀器的同義語,指“單獨或與一個或多個輔助設備組合,用于進行測量的裝置"。它是用來測量并能得到被測對象確切量值的一種技術工具或裝置。為了達到測量的預定要求,測量儀器必須具有符合規范要求的計量學特性,特別是測量儀器的準確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一臺可單獨使用的測量儀器是一個測量系統。測量儀器可以是指示式測量儀器,也可以是實物量具。
測量儀器的特點是:1、用于測量;2、具有多種形式,可以單獨或與一個或多個輔助設備組合;3、測量儀器本身是一種器具或一種技術裝置,是一種實物。
8、問:國家為什么要組織制定計量技術規范?國家計量技術規范主要有哪些?
答:由于計量檢定、計量校準、計量比對、計量測試等計量活動技術性強,除了要通過計量法律法規提供規則遵循,還需要依法組織制定國家計量技術規范來規范相關計量行為。
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體系主要由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校準規范、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計量檢驗(檢測、檢查)規則和計量術語及定義、計量不確定度評定方法等基礎性計量技術規范組成。其中,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規定了從國家計量基準到不同等級的計量標準、最后到工作計量器具如何進行量值傳遞。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校準規范則分別針對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這兩種重要的量值傳遞和溯源活動給出了行為規則。國家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為計量器具型式評價提供規則遵循。從是否強制執行的角度分類,按照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在相關計量活動中屬于強制執行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其他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在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場合強制執行(如國家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在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的型式評價環節強制執行),在其他場合則屬于推薦性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
9、問:國家計量技術規范是如何制定的?
答: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程序十分嚴格,每一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產生,都要經過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定、報批、審查、審批、公告等8個環節,先后形成征求意見稿、審定稿、報批稿、發布稿等4種稿子。起草過程中還要反復進行實驗驗證。為了保證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科學公正,市場監管總局批準成立了48個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按照專業或應用領域歸口負責審定國家計量技術規范。每個委員會都由來自全國各地相關計量領域生產、使用、檢測、科研和管理等各個環節的數十位計量專家組成,在保證科學性的基礎上,體現了廣泛的代表性。
10、問: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與部門、地方計量技術規范是什么關系?
答:按照計量法有關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量行政管理部門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分別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工作需要,對暫未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計量器具,可以制定發布地方及部門計量檢定規程。隨著計量技術及其應用的發展,除檢定外校準也逐漸成為計量量值傳遞和溯源的常用方法,當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計量行政管理部門正在積極探索組織制定計量校準規范等其他類型的部門(行業)和地方計量技術規范。
11、問: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與計量器具國家標準是什么關系?
答: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與國家標準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文件,在法律淵源、主要內容和作用以及國際通行做法等方面存有明顯差異。
一是法律淵源不同。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和國家標準是《計量法》《標準化法》兩部不同法律授權有關機構組織制定和發布實施的文件。二是內容側重點不同。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與國家標準的關注點不同。以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器具產品標準為例,計量檢定規程著眼于維護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主要規定計量器具的計量性能、計量技術要求、法制計量管理要求以及為確定計量器具是否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檢測方法、所用設備和檢測報告的格式;計量器具產品標準則著眼于指導企業生產出滿足一定質量要求的計量器具,主要對計量器具的結構、規格、生產工藝、產品質量要求和和如何對產品質量進行檢驗作出規定。三是作用不同。計量技術規范與標準分工不同,既相輔相成,又發揮不同作用。如,強制性國家標準從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出發,形成國家底線性的技術要求,主要作用是保底線。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體現的是國家對計量的統一管理,要把國家計量基準復現的計量單位的量值通過量值傳遞和溯源體系傳遞到各個行業和領域,保障單位制的統一和測量量值的準確可靠,主要作用是打基礎。四是國際通行做法不同。國際標準主要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組織(IEC)等國際組織制定頒布;國際計量規范則由國際計量委員會(BIPM)、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的等制定頒布。我國國家標準主要接軌ISO、IEC等制定頒布的國際標準;而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則主要接軌BIPM、OIML等制定頒布的國際計量規范。
12、問:國際單位制(SI)發生了哪些新變化?
答:第26屆國際計量大會通過了關于修訂國際單位制的1號決議。國際單位制7個基本單位中的4個,即千克、安培、開爾文和摩爾將分別改由普朗克常數、基本電荷常數、玻爾茲曼常數和阿伏伽德羅常數來定義,并于2019年5月20日起正式生效。
13、問:5·20世界計量日的由來?
答:確定“世界計量日"是在紀念世界《米制公約》簽署125周年時由計量學家提議的。1875年5月20日,17個工業國家的高級外交官相聚在巴黎法國外交部的一間會議室。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聚會,它簽署了《米制公約》,同意使用十進制的米制計量單位,以簡化國家間的貿易、結算及計量,勾劃了未來世界計量的方向和框架;與此同時,成立了國際計量局(BIPM),負責保持米、千克單位以及現今國際單位制(SI)最重要的計量單位。現今,已有48個國家簽署了這一公約,包括了所有主要工業國家,我國于上世紀70年代末簽署了《米制公約》。計量單位制已由米制發展為現今的國際單位制并被各國普遍接受。
“世界計量日"的確定,使人類對計量的認識躍上一個新的高度,也使計量對社會的影響進入一個新的階段。